集团公司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12月16日下午,集团公司在三楼一号会议室举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会,邀请了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陈峰副局长为党员进行宣讲,会议由庞志刚副书记主持。
会上,陈峰副局长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重大措施等内容进行了深度解读;同时针对地铁行业性质特点,结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了党风廉政思想教育。陈峰副局长的宣讲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启发性,党员同志纷纷表示接受到了深刻的党性教育,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认识,自身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得到了提升。
陈峰副局长授课结束后,庞志刚副书记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他向全体党员提出了两点学习要求: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强调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努力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紧、抓实、抓好。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切实增强自身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监管法规、行内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增强自身廉洁性,做廉洁从业的表率。他指出,南宁市检察院对集团公司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非常重视,每次到集团公司指导检查工作都反复强调“廉洁自律”。庞志刚副书记强调,廉洁自律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强化自身建设的关键,希望集团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加强学习、增强党性、坚定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上,做到“慎思、慎权、慎微”。特别是涉及选人用人、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物资采购等关键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一份清醒,在行动上始终保持一份理智,真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廉洁从业。
集团公司全体党员、各分(子)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以及专职党务工作者共约100人参加了本次学习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