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间,市审计局对我公司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组织实施的南宁市2017年度自治区和市级层面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并在《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南审固投调报〔2017〕1号)中指出我公司存在“尚未落实良玉-平乐大道综合交通工程资金来源”的问题。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对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和整改。
根据《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南审发〔2017〕45号),现将具体整改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公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