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目录》更新
为保障南宁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南宁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对车站运营和列车运行的非法干扰,根据《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南宁市公安局会同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对已试行了4年多的《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目录(试行)》进行了修订,给予广大乘客提供更舒适、便捷、快捷的地铁服务体验,为市民平安出行做好保障,新版“禁限带物品目”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新版“禁限带物品目录”,较旧版主要做了两大项内容修订:一是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中对的仿真枪支、具备攻击性器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类进行了调整,二是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对民用生活和生产类的刀具、锂电池、白酒、香水等物品的管控标准进行了细化和优化。
感谢广大乘客对南宁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