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自助设备(ATM机、ATM机室)场地使用权招租项目(1标/2标)比选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对南宁地铁1号线自助设备(ATM机、ATM机室)场地使用权招租的比选公告》要求,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在对南宁地铁1号线自助设备(ATM机、ATM机室)场地使用权招租项目进行了比选。现将本项目1标、2标的比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大厦802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约法规部(直接送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2338508)。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一、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自助设备(ATM机、ATM机室)场地租赁使用权项目1标/2标
二、项目内容
1标:ATM机18台、ATM机室2处(每处内置4台ATM机)
2标:ATM机18台、ATM机室2处(每处内置4台ATM机)
三、项目租期:3年
四、中选单位
1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五、中选价格
1标:349.99938万元
2标:25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