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运营物资计划仓储管理系统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实施运营物资计划仓储管理系统,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供应商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以下至少一项内容:“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比选申请人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软件实施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以及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并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2013年度—2014年度未出现连续二年亏损。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比选申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参与比选申请;若以分公司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
二、系统需求
实施运营物资计划仓储管理系统,辅助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进行物资管理,减轻物资管理工作压力,并满足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对物资编码统一管理的要求。详细内容见本比选文件中的“用户需求说明书”。
三、比选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在2016 年3月25日北京时间 下午5:30之前联系获取。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71-2332811
电子邮件:zhangziyu@pvdugf.cn
四、递交文件要求
1、详细要求见比选文件;
2、递交文件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否则按无效处理;
3、递交文件应装订并密封,否则按无效处理;
4、递交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3月31日北京时间 上午8:30至9:00 ;
5、请将递交文件按时递送至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大厦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楼5号会议室(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71-233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