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中心A2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需采购一批办公家具,本次采购上限控制价为507925元,计划6月份供货(具体以采购人书面供货通知为准),根据本集团公司要求,现就本次采购的办公家具进行比选。本次采购采用密封报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比选内容
办公家具的采购货物项目、规格、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家具采购比选文件》)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括:加工或销售家具等(须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4.授权委托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有比选保证金,金额为25000元。
2.比选保证金请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公对公转账的方式转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转账结束后,请与我公司联系领取收据,仅限工作日。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332805)
开户银行: 建行南宁市青山路支行
开户名称: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 4500 1604 5560 5070 2020
四、提交样品小样要求
1. 提供样品小样须有样品小样清单;
2. 提供相关样品小样需为剖面;
3. 提供的样品小样上贴明标签(标签应标注所对应产品名称、部位、材质,并加盖单位公章);
4. 样品小样需单独密封在不透明的包装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比选评标办法
依据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评分后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抽签确定。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能按合同规定履约的,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可以被确认为中标人,以此类推。(详细内容详见《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中心A2办公楼办公家具采购比选文件》)
六、交货要求
1、交货地点:南宁市区范围内买方指定地点。
2、交货期限:中标后,供货商需向采购人提供比选文件内的产品成品样板(中层办公台、员工屏风卡座(L型)、中层椅子、卡座椅子、屏风),符合甲方要求后将对产品样品进行封存。样板经过采购人确认后10日内开始供货并安装,所有货物30日内按采购人要求摆放及安装至指定地点。
七、货物验收、售后及其他要求
1、本采购货物由采购单位自行验收。
2、保修时间:售后保修时间必须满足3年。
3、响应时间:售后接我公司维修电话后,当日内须上门进行维护。
八、比选响应文件的要求
1.比选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比选响应文件应装订并密封,否则按无效处理。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后递交至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楼5号会议室。
3.比选响应文件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格式附后。否则按无效处理。
4. 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或所提供材料的内容不满足本公告或比选文件已明确要求的,采购人不予接收。
5. 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达不到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按无效处理。
6. 未能提供样品小样的,按无效处理。
7. 对不按本比选文件规定时间或方式缴纳足额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比选发起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比选。
8.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2016年5月12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大厦3楼5号会议室。
9.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书(内容包含:保修时间、响应时间、免费送货上、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中选后供应商指定专人负责与我公司业务对接的承诺)。
10.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样品需求表提供样品清单、相关样品(剖面)并在小样上贴明样品小样标签(标签应标注所对应产品名称、部位、材质,并加盖单位公章)。样品需单独密封在不透明包装内。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大厦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2332824 1367788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