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中心B楼4层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中心B楼4层需采购一批办公家具,采购总预算为138376元。根据本集团公司要求,现就本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次采购采用密封报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括:加工或销售家具等(须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须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单位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4.授权委托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询价评审办法
本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下,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委员会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交货要求
交货期限:中标后,供货商需向采购人提供询价文件内的产品成品样板,样板需跟我公司现有使用中的同类家具一致,确保样式及颜色的统一。[样品包括:卡座、员工椅、会议椅子、隔断文件柜、洽谈桌椅、真皮沙发1套(含:3人位沙发1张、单人位沙发1张、茶几1张)],要求供货商接到中选通知10日内完成所有样板的提交。经采购人确认样板后,将对产品样板进行封存。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供货商15日内开始供货并安装,所有货物30日内必须完成供货,并按我公司采购人要求完成摆放及安装至指定地点采购人发出书面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交货地点:南宁市区内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四、支付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提供合同总价等额专用增值税发票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货款,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
2、质保金返还,满第一年经甲方确认质保期服务符合合同要求后返还所有质保金,三年质保期服务仍需按合同要求履行质保义务至合同质保期结束。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询价响应文件应装订并密封,否则按无效处理。
3、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并提供所要求的资料。否则按无效处理
4、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15日8时 30 分至9时 00 分止,广西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楼 104号会议室。
5、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包含:指定专人负责与我公司进行供货对接,送货上门服务及安装服务、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等)。
6、本次采购的货物总价为上控价,分别进行清单及总价报价,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得超过上控价,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
7、 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审价为依据。评审价应在报价的基础上,按照下列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比选申请人如拒绝下述修正的,则属重大偏差,按无效报价处理):
(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
(3) 当合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调整相关合价;
(4) 评审期间不接受任何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对单价、合价及总价的调整;
(5)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审议确定;如意见不一致时,以记名方式投票确定。
8、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本公司将重新组织询价:
(1)在比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其比选询价响应文件有效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中选单位放弃中选资格,而剩余供应商不足1家的。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谢女士 联系电话:2332816 2338508
七、附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