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运营形象宣传片(2018年)摄制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形象宣传片(2018年)摄制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需一部南宁轨道交通运营形象宣传片(2018年),需进行摄制项目比选,根据本集团公司要求,现就本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参与比选。
一、项目内容
南宁轨道交通运营形象宣传片(2018年)摄制
二、本次项目上限控制价为384000.00元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包括影视制作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3.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比选。
四、比选保证金:8000元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填写报名申请函(附件),于2018年6月5 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或扫描件电子邮件)提交比选发起人联系邮箱;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pvdugf.cn/)的招标招商中的招标公告处下载比选文件(见本公告附件)。
六、比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6日上午9:00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2楼 105 室。
七、提交样品要求
公司需提供一份宣传片摄制方案一套,并与技术文件密封在一起。方案包括:宣传片拍摄内容、表现手法、投入设备、主演人员等内容的描述;以时长30秒的“绿色地铁”主题宣传片文字脚本设计;有自主版权的30-60秒的公益宣传样片(MP4格式U盘存放)。
八、比选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尾屯里车辆段综合楼302室
联系人:李明渊;电话:0771-2778223 445698197@qq.com
附件:1、比选报名申请函
2、南宁轨道交通运营形象宣传片(2018年)摄制项目(二次)比选文件
附件2:南宁轨道交通运营形象宣传片(2018年)摄制项目(二次)比选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