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集团公司组织成立了以安委会副主任周天忠为组长,安全质量监督部、企业发展部、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6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考核小组,结合《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内容,于2016年1月19日至20日对集团公司13个部门和4个分(子)公司开展了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本次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表内容开展自评,第二阶段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自评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第三阶段将最终考核结果上报安委会审议,作为各单位2015年度绩效考核的安全生产工作项得分。考核过程中,各单位负责人均高度重视,考核小组也秉承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了评分和考核。
针对此次考核工作,周天忠指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的目的主要是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督促各单位做好2015年工作总结,提前谋划2016年的各项工作,并与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通过考核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提升集团公司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能力,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氛围,为2016年更好的实现市政府对集团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总结经验,确保集团公司所辖工程在集团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