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类别和范围
一、自然灾害类
(一)水旱灾害,包括洪水灾害和干旱灾害;
(二)气象灾害,包括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高温、热浪、干热风、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雪崩等灾害;
(三)地震灾害;
(四)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
(五)海洋灾害;
(六)生物灾害,包括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锈病、草地螟、草原毛虫、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七)森林草原火灾。
二、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电网大面积停电和通信大面积中断事件等事故;
(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因环境污染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和盗伐、滥伐、聚众哄抡林木、毁林开荒、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等事件。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
(一)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医源性感染事件、群体性食品药品中毒、群体性职业中毒和其他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动物疫情。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
(一)件;
(二)金融突发事件;
(三)涉外突发事件;
(四)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
(五)恐怖袭击事件;
(六)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