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安全与文明乘车示范片摄制项目比选公告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安全与文明乘车示范片摄制项目包扩运营安全示范片、文明乘车示范片两部分,总时长10分钟,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符合条件的设计制造商参加;比选发起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安全与文明乘车示范片摄制项目。
2.项目编号:YY1-BX-SZ-2016001。
二、比选内容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安全与文明乘车示范片摄制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参见附件1《服务实施方案说明》。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以上,且经营范围包扩摄像制作。
2. 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视频制作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携带备查)。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其中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比选。
四、比选保证金缴纳时间: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2月22日上午9:00。
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竹溪大道14-2号新新旺角大厦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5号会议室。
六、比选发起人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七、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填写报名申请函(附件2),于2016 年2月17日11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或扫描件电子邮件或传真)提交比选发起人。比选发起人将向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
联系人:史泽;电话:18777186876,传真: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31楼;邮编:530001
邮箱:274446638@qq.com